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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如何解除民间贷款担保人?

来源:章丘律师   网址:http://www.tzjdlaw.com/   时间:2021/11/29 14:12:34

  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可以担保,而债权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担保,如设立担保物权和担保人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不同,那么民间贷款担保人如何才能解脱呢?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解除

  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解除,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例如设立担保物权的,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等,担保人都可以解除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贷纠纷去起诉的证据准备

  1、借贷关系证明。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但被告抗辩后原告仍需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2、借款未还的证明。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最好能够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另外就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否则公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3、主体资料准备。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如何解除,取决于担保方式。例如,担保物权成立,主债权将消失;当担保权益实现时,担保人可以取消担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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