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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度假村老板勾结银行信贷科科长诈骗1.4亿

来源:章丘律师   网址:http://www.tzjdlaw.com/   时间:2016/11/21 11:24:42

  晨报讯 一度假村老总在无经营及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伙同银行内部员工以支付中间人高额息差、好处费的方式,采用伪造贷记凭证、支票、业务委托书等手法,骗取4家企业存于银行的近1.4亿元资金,造成巨额资金无法归还。昨天,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羽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追缴赃款发还各被害企业。其余各名被告也被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蔡羽今年43岁,案发前担任上海泛洋城市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泛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身兼数职的蔡羽看起来风光无限,然而实际上企业亏损严重,深陷债务危机,不得不向银行借贷偿还欠债。

  在向银行借贷过程中,蔡羽认识了某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信贷科科长韩巍,在交往中两人感情渐深。随着蔡羽债务危机加重,之后发展为借高利贷还债,亏空越来越大,一次两三百万元根本无法解决问题。为了帮其渡过难关,韩巍提出,可以利用他的职务之便,找一些单位存进定期大额存款,然后用虚假的金融凭证,将这些存款取出来挪为己用。于是,蔡羽配合韩巍进行了相关造假的准备。

  2005年10月,两人开始正式行动。首先韩巍利用职务之便,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江苏协鑫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将1000万元存入该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再将事先伪造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交给该单位,并趁机复印了该存款单位的印章样本。同年11月11日,韩巍以个人名义,在其工作的银行购买了《贷记凭证》,再由蔡羽的秘书将其伪造成协鑫公司的贷记凭证,以伪造的凭证,将协鑫公司存入的1000万元划入蔡羽的银行账户,由蔡用于还债、提现等。

  使用类似的手法,蔡羽与韩巍多次合作,均成功得手。从2005年11月起到2006年2月,先后骗取上海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存款1000万元、上海东鹏投资有限公司8000万元存款以及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4000万元存款及相关利息,共骗取金额总数达到1.4亿元,大部分由蔡用于归还债务。直到2006年5月,经受害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报案后,公安机关陆续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记者李晓明通讯员吴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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